扛4麻袋硬币清偿执行款,输了官司也输了人心


近日,因不满法院判决,广西北海一汽车公司老板叶某携4麻袋硬币清偿劳动纠纷执行款,法院认为该男子的消极对抗行为严重妨碍司法人员的执行工作,决定再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1月6日,海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做出回应,并表示涉事劳动者手部因工伤致残,拒收这些硬币。

事实上,该老板并非不懂法,而是刻意钻法律的漏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任何法律都不能、也不会违背社会公认的常识、常理、常情。一家经营汽车生意的公司,日常都是大额交易,偏偏这次费尽周折换取4麻袋零钱清偿执行款,可谓满满的都是恶意和刁难,而且在事实上已对司法执行工作构成了阻碍,被法院罚款5万元并不冤。

如果法院对这种恶意支付、对抗执行的行为听之任之、束手无策,不仅影响执行效率、浪费司法资源,还会纵容不法企业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嚣张气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对该老板的做法表示谴责。恶意支付是典型损人不利己的报复行为,最终只能吞下输官司又输人心的苦果。

现实中,类似恶意支付事件并非个案。有专家指出,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是在立法上确定小额辅币的有限法偿功能。所谓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交易中,若使用小额辅币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目前,线上支付已基本普及,数字货币也已展开试点,调整货币法偿制度的条件已成熟。晚报评论员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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