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护航退役军人权益更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法。这使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提起军人,人们总会将他们和保家卫国、勇往直前等联系起来,眼前就会出现抢险救灾、冲锋陷阵等画面。在灾难面前,冲锋在前的永远是军人;在危难关头,敢于牺牲的永远是军人;在边关一线,保家卫国的首先是军人。军人退役之后,我们不能忘记他们对国家和人民作出的贡献,要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困难帮扶、优待抚恤等各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既锦上添花,更雪中送炭。《退役军人保障法》将提升退役军人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必将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需要全社会倍加关心、倍加爱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从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到2019年3月底,全国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全部挂牌运行,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辐射到边、纵贯到底,实现了六级五有全覆盖的服务保障体系。从此,广大退役军人有了自己的“家”。《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保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上升为国家法律,彰显了党和人民的厚爱。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有了保障法,对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就会更有力、更规范、更稳定。

军人在部队,是保卫祖国的栋梁;到地方,做建设祖国的栋梁。广大退役军人要自觉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积极适应改革开放时代大潮,在人生不同阶段和岗位上建功立业,真正汇聚成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在人生新的征途上奋力拼搏、开拓进取,阔步行进,建功新时代,书写更加精彩的人生。

德州是全国双拥模范城,理应走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执行的前列,切实把退役军人的事当家事,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把关心支持退役军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让每一名退役军人都能受尊崇、享尊荣,让崇军拥军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张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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