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高志云 王永涛

■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方式

■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方式。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党委要把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方面,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团结统一。

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制度。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了解掌握人大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并形成制度。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议,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应列席乡镇党委会会议;根据需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列席党委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参加党委组织的调研活动和中心组的学习。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党委应安排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涉及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通过一定形式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

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善于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实施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建立健全党组工作规程,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事项、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等,报请党委原则同意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党内组织生活,统一认识,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

(作者单位:临邑县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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