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入股 按股分红探索新型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


  □张健捷
  宁津县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探索村党支部引领下的土地规模化经营,取得了“群众增收,村集体积累增加、基层战斗力和凝聚力增强”的新成效。保店镇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以陶庄村为试点,创新“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土地规模化经营,开创了新时期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陶庄模式”,在促进群众增收脱贫、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方面,探索了新路。
  以地入股,村民就地变“股东”。自2016年以来,宁津以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经营模式,把规模化种植产生的效益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同时又壮大了村集体经济。陶庄村是一个只有70多户、267口人、420亩耕地的普通小村,以种植小麦、玉米等传统粮食作物为主,在经过村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多次研究商议、挨家挨户走访,充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村里成立了益群土地股份经营服务中心,组织村民按照土地确权颁证的面积自愿入股,全村72户村民成为“股东”。
  规范运行,“职业农民”机械化经营。陶庄村以4名村干部为主力,通过群众代表大会又推选出了4名威信高的种地能手,组合起来充当“职业农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现了少数人来种多数人的地,多数人不再种地。合作社购置了大型拖拉机、深松整地机、卷盘喷灌机等先进机具17台套,为规模经营提供耕种、灌溉、防治、收割全程机械化服务,作业价格比市场价低三分之一;肥料、种子等农资由厂家低价直供;推行良种良方、农机农艺配套;去掉地埂、多余的田间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合作社及时向入股村民公开机械作业、生产投入相关费用及重要事宜,收支全部建立明细账,让村民“股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实现规模化后,耕种、管理、农资成本随之下降,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土地产出效益自然得到提高。
  二次分红,村民、集体收益有保障。合作社采取“二次分红”的方式,以小麦950斤/亩、玉米1100斤/亩作为首次分红的基础产量,收获后的出售收入,减去当季种植成本,剩余部分作为村民的第一次基本分红;剩余利润的50%,对农户按照入股亩数进行第二次分红,另外的50%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服务中心运转、公积金积累和村内民生事业。 2016年秋季,村民入股的290. 6亩玉米毛收入236412元,亩均814元,去除亩均成本286元,每亩纯收入528元。 2017年陶庄村召开了两次分红大会,在当年玉米价格大幅下滑、村民不出一分力、不花一分钱的情况下,每亩纯分红1000元,比群众单纯自己种多200多元,在村集体在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的基础上,还分红近9000元,对这个260多口人的小村来讲,这笔收入相当可观。现在种植的420亩小麦与宁津良星种业合作繁育良种,若没有大的天灾,到2018年麦收时保守估计,群众每亩至少分红1200元,村集体可分红3.5万元,两季下来,村民每亩至少分红1500元,村集体至少分红4万多元,同时,可确保村里2户贫困户顺利脱贫。
  统分结合,解放劳动力、推进城镇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村级组织为主体,实施土地股份经营,解决了群众一家一户自身解决不了的诸多难题,解除了常年在外打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既解放了劳动力,发展了生产力,又增加了群众和集体收入,使一段时间以来“土地分到户、不要党支部”的说法,变成了现在的“土地确权到户、离不开党支部”。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心无牵挂地从农村走出去务工经商,走进企业、走向城市,成为工人、商人、市民,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村土地“分”的问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解决了农村土地“统”的问题。实现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更重要地是增强了村集体在土地管理经营上的话语权,是对国家提出的创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有效尝试和探索。
(作者系宁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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