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文明德州文明”系列报道:喝多就闹事咋这么没素质

记者俞荣张康
      酒桌应酬在中国的人际交往中最为常见,酒杯交酢,难免会喝多。但是,经常有人会在酒后失去理智,甚至醉酒闹事、酒驾等,不仅让自己身处危险之中,更给他人带来麻烦。酒后闹事有多招人烦,记者采访了多个岗位从业人员,让他们说说常见的“酒彪子”。

交警:德城区每月查处3 0 名酒驾人员

    记者在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获悉,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但日常生活中仍不乏酒驾现象。据一大队副大队长崔永新介绍,德城区每月查处的酒驾人员在30名左右,男性居多。
    据了解,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 不 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为: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据交警介绍,饮酒会导致触觉麻木、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更为致命的是,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遵章守法意识严重松懈,极易出现超速、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崔永新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害人害己,驾驶人在生活中要杜绝侥幸心理,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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