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十条意见精准服务协同发展

    德州新闻网讯 10月26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三个一”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精准服务机制,将为全市协同发展战略实行贴身服务、精准服务。
    据悉,所谓“三个一”机制,为一个基地一支队伍:分别由一名院领导带队,选派3至5名熟悉法律政策的检察人员组成“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检察官服务队”,与对接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紧密联系,最大限度地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一个项目一套办法:与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单位逐个签订共建协议,准确掌握项目单位的司法需求,敲开核桃,解剖麻雀,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扩大服务效果;一个环节一项措施:重点在征地拆迁补偿、项目招投标、重大资金拨付、重要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监理、质量验收等六个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服务,把服务渗透到项目规划审批、招商投入、市场运营等各个环节,实现检察服务无缝隙、全覆盖。
    据了解,该《意见》涵盖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四部分20条。检方将查处一批危害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刑事犯罪案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坚决从快打击。同时,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查办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之机中饱私囊、以权谋私的腐败蛀虫。
    同时,《意见》明确对影响、破坏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决定、快速办理。“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是德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检察机关,就要讲政治、讲大局,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为助推地方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表示。(晚报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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