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6万元收割机“烧”成废铁 工商助消费者成功维权

    德州新闻网讯(晚报记者 郑乃春 实习生 钟泽 通讯员 马松松 雷吉广)
花了6万元买了一台小麦收割机,原准备在麦收时节用来收割麦子的,可没想到刚开始用了几天,就出现了发动机着火的现象。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机器,却被“踢皮球”。近日,齐河县工商局消保科就处理了这样一起农机质量问题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
    原来,家住齐河某村的吕先生于今年6月份麦收时节,在某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收割机,但在麦收作业期间就出现了发动机故障,造成发动机部位着火,花6万元买的收割机成了一堆废铁。吕先生找到该农机公司,要求更换新机,可农机公司却玩起了“踢皮球”,只答应为其更换发动机部件并维修烧毁的线路,而要更换新机器只能找生产厂家。而生产厂家也是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就这样踢来踢去,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拉锯式”的协商后,仍不能更换新机,吕先生无奈之下找到工商局投诉。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消保科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召集三方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调解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产品售出的15日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或使用性能故障,用户可选择换货或修理。可是农机公司认为农户购买的收割机出现发动机自燃是因为农户使用不当,没有及时清理卡在发动机周围的麦秸,导致该部位着火的。生产厂家则认为按照三包规定,已经超出了退货期限,拒绝退换机器,只同意给予免费维修。而吕先生则认为农机使用寿命短,是因为这台机器本身出厂就存在质量问题,所以坚持要求更换新机。
    经过执法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做三方当事人的工作,使三方都心平气和坐下来面对面协商,做到进退有让。最终经过执法人员的多番努力,终于成功调解了这起农机质量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协议,由农机公司即经销商给吕先生重新换一台机器,而生产厂家则承诺在三包期内再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给予退机器,并给予延长质保一年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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