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胡兵 通讯员 林荣辉 刘静)本网昨日报道的《三十五台收割机“百病缠身”》,报道了陵县35名农民买到的玉米收割机无法工作又难讨说法,从而陵县工商部门替车主河北维权的新闻。12日,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经厂家、经销商和车主三方商谈,确定了两种最终赔偿协议。“与车主、经销商、生产厂家进行13次协商后,制定了两套解决方案。”“一种方案是车主同意在消费者申诉调解书上签字,另一种方案是终止调解。”据陵县工商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在河北省宁晋县工商局、宁晋县消费者协会的协助下,经与生产商、经销商多次协调,经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申诉人赔偿申诉人损失人民币9000元;二、申诉人不得再因玉米收割机问题提出任何要求;三、被申诉人与申诉人终止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四、双方无争议。
工作人员称,如果车主对第一个方案不满,还有第二个方案,即向陵县人民法院起诉。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申诉方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经过工商部门调解,35名车主中,有18名车主在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书上签字,2名车主终止调解,4名车主另外处理,没有来工商部门投诉的车主按同意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