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安排部署,我市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执法不严格问题。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罚的不处罚;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案件依法该受理的不受理,或者推诿扯皮、拖延处理;执法不严格的其他情形。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示的不公示,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遵守法定程序,证据收集不充分、手段不合法;行政执法过程不透明,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执法不规范的其他情形。

(三)执法不公正问题。违反规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走过场等,执法扰企扰民,“一刀切”执法;不区分情形一律就高处罚或者顶格处罚等过度执法、机械执法;裁量基准适用不当,重责轻罚、轻责重罚;执法不公正的其他情形。

(四)执法不文明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执法态度冷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故意损害行政相对人财物;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群众,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不文明的其他情形。

(五)违法违纪问题。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吃拿卡要、索取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等。

行政执法领域如存在上述突出问题,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采取以下方式向我们反映。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反映的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dzszfpy@ 163.com。

二、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可将反映问题的信函寄送至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德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反映问题截止日期至2024年9月30日,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字样,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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