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 以法治力量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高忠祥 刘月 宋超

2月19日,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市检察院“创新检察‘一体化履职’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项目获评年度十佳“一把手”营商环境示范项目,这是该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去年,德州检察机关以“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为契机,对内融合检察职能,对外汇聚法治合力,用一个个扎实案例、一次次坚实履职,画好护企发展“同心圆”。

把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任务清单”

近日,市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开展“沉浸式”探访,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现场“开方”,以“检察处方”纾解企业发展难点痛点。

德州检察机关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18个,开展专项活动14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58次,“沉浸式”探企访企127家,把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检察“任务清单”,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健全管理制度109条。

工作中,检察官建立服务企业专人联系制度,打造一对一“贴身服务”,按照“联系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要求对接企业,就劳动用工、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等关键环节为企业“把脉问诊”,主动邀请企业家、工商界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20次,面对面倾听企业声音。践行护企发展“法治担当”,心贴心畅谈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为企业和企业家办实事、解难题。

一体化履职为企业发展“清障开路”

德州检察机关坚持把依法履职、平等保护、营商护商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全市涉企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协同办理。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移送涉企案件线索19件,上下两级院移送线索23件,全力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吃下“定心丸”。

某环境科技公司德州分公司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涉案的银行流水存在问题,双方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遂依法开展监督,为企业挽回损失1527万元。

去年,德州检察机关共依法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4件,办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等监督案件69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57件,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21件24人,根据企业线索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普遍性、行业性问题,向主管行政部门制发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协作32次,会签制度17项。25件相关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居全省前列。

德州检察机关还采取“一企一案一卡”形式,为涉案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体检,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1件,形成综合治理分析报告38份。强化涉案企业风险预警,向418家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排查风险点937项,稳住就业岗位3719个,让企业既感受到法治保障力度,又感受到司法温度。

齐抓共管打出护企发展组合拳

德州检察机关聚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惠企文件政策落实等方面重点,加强协作。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以检察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等行业管理,齐抓共管营造法治化、规范化、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德城区检察院开展“四色光检润营商”项目,建立“检察院+营商环境中心”工作模式;平原县检察院制定《商会+检察蓝护航创业者实施方案》,进一步提供产销对路检察服务;乐陵市检察院与司法局、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建立“3+N”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推动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构建营商环境大保护格局。

同时,市检察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检察工作站、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全市成立13个知识产权办公室(办案组),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审判与检察职能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德州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全程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办案机制,打击企业反映强烈的新业态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违法犯罪26件57人,办理民行、公益诉讼监督案件9件,提供专业司法意见30件次,建议行政机关移交5起案件,全力释放检察监督司法价值。

平原县检察院在办理石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中,除刑事追诉外,还支持被害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对未采取任职限制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通过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形成保护合力。

此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还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益诉讼“益德益心”工作室,切实发挥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选聘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志愿者共计1000余人。截至目前,志愿者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06件,参与办理案件35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我们将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不断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以法治力量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更精准的检察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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