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份好人之星 李克 齐河县鲁晏彩印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克,男,中共党员,1973年6月生,齐河县马集镇南方寺村人,齐河县鲁晏彩印有限公司总经理、齐河蓝丝带心连心协会会长、齐河县工信综合服务平台会长等。一个普通的企业员工到今天多个行业的带头人,他热衷于公益事业,为齐河当地、周边乃至多个省市的困难群众送去温暖与希望,先后荣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山东省“先进个体工商户”、齐河县“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蓝丝带心连心协会被德州市评为“AAAA级”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

奋斗不忘初心,致富不忘社会

1996年,他在地毯厂下岗后,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谋出路开始创业,怀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与从齐河县印刷厂下岗的爱人投资兴办一家民营印刷厂。他怀揣着不服输的心态,面对困难勇于挑战,最终企业步入正轨,不断发展壮大。截止目前,企业40多名员工都已跟随他10年以上。他所创办的印刷企业,始终引领着齐河县乃至德州市印刷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在2008年被推选为齐河县印刷包装协会会长,并得到齐河县文广局的认可与表彰。2015年,他的企业更名为鲁晏彩印有限公司,并于2019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

砥砺奋进发展企业,不忘初心奉献社会。李克的老家马集镇位于齐河县的最南端,他在听说了很多苦难家庭的悲惨遭遇后,毅然走上公益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做公益的过程中,他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如何将社会公益做大,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成为他不断思考的问题。2013年3月,“蓝丝带”应运而生,他作为发起人之一,因深得诸多会员的推崇,被推选为会长。该协会的宗旨是“蓝丝带,传承爱”,近十年的时间,从开始的“蓝丝带心连心俱乐部”到今天的“蓝丝带心连心协会”,从几人、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近二百人,为众多爱心人士架起公益事业的桥梁。

“蓝丝带,传承爱”

“蓝丝带心连心协会”成立至今,李克带领协会成员在齐河县境内举办过几十场大型的公益活动,他每次都是亲临现场,再忙再累都会带领协会的会员们第一时间出现最后一个离场。在齐河县教育系统,组织了几十场“心连心公益活动”“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以及“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的致良知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上万人次受益。除此之外,还有给到白血病患者李XX同学捐献1.8万元和其他相关物资;一次性给残疾人乔XX捐献1.9万元和其他相关物资;给赵官镇李X捐献4.3万元和其他相关物资;在民政局、工商局及“蓝丝带心连心协会”会员的共同见证下,给焦庙镇敬老院、晏城镇福利院、华店镇敬老院、马集镇敬老院等捐献20多万元的物资......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出现,李克第一时间引领“蓝丝带人”募捐资金,并第一时间寻找抗疫物资资源,给抗疫一线的单位和部门送去了口罩、消毒液及其他抗疫物资。截止2021年底,李克带领的公益协会共捐献了200多万元,并于2019年12月“蓝丝带心连心协会”被德州市民政局评为“AAAA级”社会组织。

临危受命勇挑重担,恪尽职守彰显担当

2019年,随着齐河县老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的推进,李克临危受命,经职工的推荐和齐河县工信局的调查,被任命为齐河县地毯厂留守厂长兼党支部书记,一时间承担起全厂近800人的企业改制工作。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不到半年时间,地毯厂顺利完成改制工作,并得到齐河县工信局的高度认可。

2020年,受齐河县工信局委托组建齐河工信综合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然而,办公场所是一家多年不用的企业闲置楼,面对室内室外需重新装修、办公设施需重新购买等难题,李克选择自掏腰包预付近400万元,硬是把近2000平的办公楼装修完善,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方便了广大齐河县中小型企业的交流、学习与合作,为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架起桥梁,也切实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福利。

2020年12月,受潘店镇政府的号召,李克决定在其爱人的家乡,建设并经营山东鲁晏智能印刷数字产业园,计划投资4.5亿元,并在周边招收工人,造福家乡,预计年产值五亿元以上,年利税达到3000万元以上,可安置工人500多人。目前,已建成办公楼一栋,车间5000平,已完成一家企业的招商入驻并正式投产。

2021年6月,山东能源集团赵官煤矿三产负责人找到李克,邀请他收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总投资5000多万元,原有工人58名,主要生产和销售新型环保砖等。在整个收购过程中,他顶住层层压力,克服跨行业短板、资金不足和需安置工人等重重压力,历时半年基本完成收购,目前企业已正常运转。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助人为乐、大爱付出,他心里装的是协会、是平台、是企业、是社会责任。他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更多的人加入到有爱、有付出、有奉献的队伍中来,带领更多的人走向幸福之路,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