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关于依法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告

关于依法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更好地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庆云县委网信办、庆云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通告如下:

一、主动甄别网络谣言。各网站、自媒体平台和广大网民要从官方途径获取权威涉疫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主动删除网络谣言。各网站、自媒体平台和广大网民对已编发或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涉疫不实信息要迅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主动举报网络谣言。广大网民发现网络社交平台和自媒体平台传播无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和公安部门举报。

四、主动加强内容审核。各网站、自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管理员要从严审核涉疫信息来源和内容,加强对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的管理。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主动保护个人隐私。严禁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内容。如因散布他人隐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方式:

庆云县委网信办:0534-3868369

庆云县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qyxcbwlb@dz.shandong.cn

庆云县委网信办

庆云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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