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南)
13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面向全球广泛吸纳高层次人才,德州在全市试行“外国人才创新券”(以下简称“外国人才券”)制度。
据悉,“外国人才券”制度是对成功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进行资金补贴,降低其引才成本。
“外国人才券”实行用人单位“当年引进、次年申领”制度,即申领“外国人才券”的外国高层次人才需是本年度1月1日以后引进的且符合高端人才A类标准和专业人才B类标准的外国高层次人才。申请“外国人才券”的用人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为所聘用外国高层次人才申请和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高层次人才须是全职引进,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个月及以上聘用合同、依法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含延期)和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类)的外国高层次人才。
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于次年第一季度开展“外国人才券”兑现工作,分别给予用人单位A类5万元/人、B类3万元/人资金补贴。引进多个B类及以上外国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同一年度合计申领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年度内到我市多个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只能由其中一个单位申领一次。同一外国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3年内合计申领资金补贴不超过2次。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