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联合各部门出台文件 未成年不良行为记录封存

德州新闻网讯(刘刚)近日,乐陵市法院主动联合辖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并启动施行。

《实施办法》列明记录封存工作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依据,附有相关法规原文,以多部门联合行文方式,强调严格落实、强化工作执行力,切断可能出现违规披露信息的根源。对纳入封存范围的案卷材料建立专门资料库,对相关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保密管理,非经法定程序和事由不予查询调取。

《实施办法》规定,针对招工升学时有单位需要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变相查询和拓宽查询等问题,明确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封存范围,与轻罪记录适用同等保护、封存措施。对于发现未成年人漏罪或者再犯新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由法院根据情况作出是否解除封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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