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安依法查处2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已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然而有人却为恶搞、吸引眼球,把核酸检测报告的结果“阴性”篡改为“阳性”,或者直接发布虚假疫情消息,人为制造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

【案例一】

3月11日,安丘市民许某某为恶搞其朋友,利用修图软件将其朋友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阴性”修改为“阳性”,并在其微信好友群中转发、传播。该群成员陈某某明知核酸检测报告截图系伪造,仍将图片向外传播,造成进一步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3月12日,安丘公安机关以许某某、陈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给予2人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14日,高密市公安局快速查处1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高密网民杜某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某饲料厂全员被隔离,厂内大豆检测阳性”等不实信息,该谣言快速在微信群中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高密市公安局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面对疫情,我们要风雨同行,互帮互助,共渡难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添乱,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