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货不对板” 网购遇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如今,年轻人的生活节奏逐步加快,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能通过一部手机解决:动动手指下单后,很快就有外卖员将生鲜、饮品、饭菜等送上家门。但在这样快捷便利的消费体验背后,也隐藏着很多让消费者头疼的问题。

在平台购物遭遇“货不对板”

9月21日,市民孙女士在某购物平台上,下单购买了500克的香蕉、1250克的哈密瓜和500克的阳光玫瑰葡萄,经过减免优惠后共花费76.7元。其中阳光玫瑰葡萄价格最高,售价为49.8元。可是等外卖员将水果送来的时候,孙女士却发现最贵的葡萄“变了样”。

“商品详情上写的是阳光玫瑰葡萄,但送来的葡萄完全变了样!”孙女士买的“阳光玫瑰”是葡萄的新品种,果粒紧密,果实呈黄绿色,果肉鲜脆多汁,一般每斤售价在四五十元左右,远高于市面上的其他葡萄品种。而外卖送来的葡萄松松垮垮,紫色果皮微微发皱。不断从包装袋里飞出的小虫子,更让孙女士对其品质产生了质疑。

“这个葡萄退不了!你和平台客服联系吧!”手机对面的商家“理直气壮”,拒绝了孙女士提出“将葡萄原路送回,退款退货”的要求。维权无果的孙女士又和购物平台的人工客服进行沟通。“商品价格是商家定的,我们只能为您申请10元的红包赔付。”经过孙女士再三沟通和强烈要求,平台赔付了孙女士购买葡萄所花的49.8元。

消费者放弃维权“自认倒霉”

记者采访发现,与孙女士有相似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但大部分市民都放弃了维权。

“我有一次在网上点麻辣烫,满减优惠后的总价和平时在实体店吃的时候差不多,但是外卖送来的量却和实体店相差甚远。”市民王先生说,“也不能为了一点饭菜,专门跑去找商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我在一家奶茶店订奶茶,额外付钱在普通装的基础上多选了几种小料,但商家送来的奶茶和普通装一模一样。”市民苏女士表示,“因为价钱不高,所以就自认倒霉了,也没想过投诉或者维权。”

“我前段时间因为质量问题打过客服电话,但就像是石头砸在棉花上,任凭你在这边如何质问、要求,对方都不痛不痒的。”市民张先生表示,遇到问题只能靠电话或手机信息沟通成为线上维权的最大阻力。商家、客服来回扯皮的同时,问题得不到解决,时间也被白白浪费。“最后无非就是店家道个歉,或者补偿几元钱的店铺优惠券。”

多数市民表示,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时,如遇到质量问题或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情况,自己多会选择去店里退换,或协商赔偿。但在线上平台消费时,由于不懂维权或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不少消费者都往往以自认倒霉的心态放弃维权。

依法维权,抵制“以次充好”

“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时,除了投诉商家和外卖平台外,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放弃维权只会更加助长商家的侥幸心理。”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成宝表示,对于商家“以次充好”的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已作出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都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外卖平台商家属于经营者,他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有些平台商家虚增价格,虚标原价后再执行满减优惠折扣行为,或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李成宝强调,“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等行为都属于严重的欺诈,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此类行为,首先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并尽量保证商品的完整性,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拨打12315或向消协等部门求助。此外,如果发现外卖食品有问题,消费者务必拍照留存证据,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维权。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于海琳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