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依法更需自觉

近日,两则不文明养犬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和热议。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养犬人群不断增多,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出门不栓犬绳、随意进入景区、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必须严格依法治理,让文明养犬成为自觉行为。

为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出台了相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对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进行了明确规定,《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也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其目的就是以法律形式严格约束和管理养犬。每一个养犬者都应该做到有法必依、明令禁止,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文明养犬小事不小,直接关乎着城市形象,折射着城市文明,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养犬行为势在必行、顺应民意。依法依规、文明养犬应该成为每一个养犬者的自觉行为,少些“任性”,多些“理性”,真正做到文明养犬,从我做起。每位市民作为城市主人也应坚决向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当好文明创建者,关注身边文明事,不断创建美丽和谐的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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