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2起典型问题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行,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树立工作导向,市纪委现通报2起典型问题。

陵城区滋镇原副镇长、陵东派出所原指导员孙宝勇(主持滋镇派出所工作)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7月,陵城区公安机关打掉了滋镇葛家村以张某中为首的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百姓的恶势力团伙,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跟进,查处了孙宝勇充当“保护伞”问题。经查,原主持滋镇派出所工作的孙宝勇,在办理张某中等人伤害邻村村民许某军等人案件中,违规收取并存放张某中上交的调解赔偿金;在办理张某中等人伤害葛家村村民张某某、李某某案件中,违规办案、消极处警,致使张某中恶势力团伙做大成患。孙宝勇另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撤销滋镇副镇长、陵东派出所指导员职务,降为科员。

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原股长张勤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8年6月,德州市公安局打掉了以侯某松为首的恶势力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跟进,严肃查处了张勤充当“保护伞”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7年,张勤利用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长期与侯某松相互勾结,帮助其插手政府采购项目并非法获利数额较大。 2012年至2017年,张勤明知侯某松从事高利放贷非法活动,仍多次向其出借大额资金用于高利放贷,谋取高额利息1.4万元。张勤另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2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扫黑”和“打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领域监管,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依法办案,及时移交线索,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先锋”和“督军”作用,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线索核查“百日会战”,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持续发力、精准打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综合运用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警示教育、问责追责等手段,强化以案治本,推动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的风清气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转载自2019-05-27 德州新闻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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