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务诚信 优化营商环境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和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仍反映我市在政务诚信方面存在问题,希望政府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

分析我市政务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今年,我市围绕发展民营经济、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一些企业“感受到了政策春风,没有感受到政策温度。 ”二是政策稳定性不强。近几年,我们在整治土地、治理污染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较大,但也存在“一刀切”现象,而且没有给企业留下转型升级的窗口期。三是个别领域政绩“注水”。政绩“注水”是政府失信的原因之一,主要表现是与企业和群众期待存在差距。目前,有些部门承诺的“一次办好”是材料齐全情况下的“一次办好”,而企业和群众期待的只跑一次就能办好。四是政府债务拖欠。有企业反映,部分政府项目存在回款不及时现象,给企业造成较大资金压力。

最近,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我市应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出真招、实招、硬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扎实抓好政策落实。建立政策落实巡查制度,定期对已出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立改废”。执行上级政策,既要讲政治又要实事求是,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宁左勿右。执行上级政策时,应区分约束性政策和指导性政策,对约束性政策不自行放宽、不层层加码,对指导性政策不急功近利、不贪功冒进,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从地方实际和长远利益出发抓好落实,提高落实的精准性、科学性;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因地方政府政策失误给企业和群众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予一定补偿。

增强政策稳定性。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出台政策必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避免不同部门政策效应的叠加放大,避免处置风险的风险。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应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调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标准须进行充分论证。出台新涉企政策时,须同步明确新老政策衔接办法,为企业留出适应调整期。

把改革承诺落到实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是市县两级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郑重承诺,必须让这些承诺按期落到实处,决不能使之成为“空头支票”。应高悬问责利剑,对那些承诺多、践诺少的部门及时提醒纠正,影响恶劣的要抓典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加快政府债务清理。加大政府债务清理力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清理,对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过程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 (协议)进行全面摸底和自查,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吴丙友(作者单位:民进德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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