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与辐射管理科科长王惠
职责: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市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根据局党组安排,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