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违规收费、收受礼金、违规审核……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齐河县大黄乡安监办原主任赵荣安违规向商户收取费用问题

2017年至2019年,赵荣安任大黄乡安监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名义每年违规向商户收取600元至800元的费用,累计收取1.87万元。赵荣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邑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商业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庞洪太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8年2月和9月,庞洪太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先后收受县商业集团总公司下属单位承建方某企业负责人2000元和下属商场某承租人1000元。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庞洪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交通运输局维管所原所长王福元违规强制审核运输企业和业户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情况等问题

2016年3月至2019年1月,王福元在明知交通运输部已经取消强制二级维护政策以及夏津县二级维护企业普遍存在只收费不维护的情况下,在营运车辆年审时仍安排维管所工作人员审核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情况,对不能按要求提供二级维护情况的,不予通过营运证年度审核。维护企业在二级维护过程中只收费不维护,给全县运输企业和业户造成经济损失610.447万元。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福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缺失。在支持经济发展中乱决策、乱作为,或以公权谋私利,或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带头正风肃纪,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市委工作安排,自觉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一网通办”等举措,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严肃查处推进经济发展中作风漂浮、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精准发力,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实现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任务目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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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编辑|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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