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障 援企稳岗

编者按 为促进就业创业,营造浓厚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市人社局自即日起开设《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改善民生》专栏,每周二、四刊出,主要宣传全市扶持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局势的相关政策,让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充分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宣传就业创业工作动态以及就业企业典型、创业带动就业典型人物。敬请关注。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

政策内容:自2020年2月起,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保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具体减免期限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执行。

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进展情况:今年2至4月,已为全市企业减免缴费6.6亿元。到6月底,预计将为全市11984家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约11.2亿元。

市直及各县市区经办电话:市直2635813、2635840、2635897;德城区2671721;陵城区8289805;禹城市7221596;乐陵市6990171;宁津县5421901;齐河县5665803;临邑县8257552;平原县4251095;武城县6211376;夏津县3265005;庆云县332102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625626;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263641。

缓缴社会保险费

政策内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适用对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联系电话同上)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申领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政策标准:返还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进展情况:目前已分5批共为2459家中小微企业返还4373.6万元,稳定工作岗位16.4万个。根据上级将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100%的要求,近期将再为企业追加返还。

市直及各县市区经办电话:市直2236757;德城区2671710;陵城区8328910;禹城市7221596;乐陵市6990178;宁津县5421901;齐河县5665822;临邑县8106139;平原县4212598;武城县6768158;夏津县3262607;庆云县3785636;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561508;德州运河经济开发2263641。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内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期(到2020年4月30日)后再延长1年,延续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降低后的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单位费率为0.7%、个人费率为0.3%。

适用对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适用于符合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统筹地区的所有参保单位。人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设置缴费费率,不用企业申请即可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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