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胡兵通讯员孟奕彤)
4月20日,德州市交通运输局接群众举报称,一辆冀J号牌的白色轿车在高铁站附近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执法人员认定该车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车辆依法暂扣。
当日,德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将车辆信息通报给各中队,执法人员当即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在站二路、站南路、高架桥等重点路段进行布控,加大执法巡查频次。4月21日9时40分,执法人员于高铁站桥上发现被举报的车辆,立即上前进行检查。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该车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车辆依法暂扣。4月22日,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该车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黑车”没有取得相关运营资质,从业人员背景复杂,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安全事故,乘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勿乘坐“黑车”,希望广大市民支持交通执法部门的工作,举报“黑车”,举报电话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