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帮扶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

张兴和和他庭院里种植的苗圃

“我这个苗圃本钱两千来块钱,这一年能挣一万多块钱呢!”再过一个月,平原县王凤楼镇刘帽头村贫困户张兴和的蔬菜苗就能上市了。

今年70岁的张兴和虽患有轻度脑血栓,但却是育苗种菜的一把好手。今年通过镇上的帮扶,他在自家庭院搞起了20多个品种的蔬菜育苗种植。

去年张兴和向王凤楼镇扶贫站提出种植苗圃的想法,乡镇立即组织专班对张兴和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想致富、是否有技能在村里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张兴和与扶贫企业签订协议,与一般协议不同,这份协议分两步走:张兴和先拿到了1000元的启动资金,开垦了80平方米的苗圃,购买了种苗、化肥、农药。

“我们再经过工作片、村庄、企业和镇上扶贫办,共同对贫困户发展的这个项目,再进行一次考察核实。项目发展的好,我们后续再给他发1000块钱的补助资金,保证这个项目不落空,并且能够发展壮大。”平原县王凤楼镇副镇长张洪坤介绍说。

为了继续支持扶贫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平原县立足本地贫困户实际,县扶贫办与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补助金撬动金融贷款投入扶贫项目。

“经营主体向扶贫部门和银行提出申请后,这两个部门对他们进行考察,符合条件我们按照每带动一名贫困人口,给予五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既能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经济效益,也能让贫困户得到帮扶,达到稳定增收的目的。”平原县扶贫办副主任王平说。

平原县发挥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保障作用,通过小额扶贫信贷调动扶贫经营主体的扶贫积极性,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帮扶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让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截止目前,平原县共向74家扶贫经营主体发放贷款8328.79万元,引导贫困人口1799人签订“两步走”帮扶协议,自主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项目,人均年增收3700多元。

平原融媒记者 王帅 董娟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