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转账”诈骗4万元“歪脑筋”让他进牢房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辛昊龙通讯员孙鑫)
用提前伪造的转账记录假装向他人转钱,并诱骗对方再将钱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返还给他,一男子3个月时间内用此类诈骗手段竟骗取11名受害人钱财4万余元。近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不久前,王某霖到某饭店办会员卡,提出想办理1000元的会员卡的要求,紧接着他假装向饭店银行账号转账2200元,后告知饭店工作人员钱转多了,要求饭店通过微信转账把多出来的钱退还给他。
王某霖一边向工作人员出示其伪造的手机银行转账记录,一边哄骗对方相信银行转账需要24小时以后才能到账。饭店工作人员因看到王某霖的银行转账记录,信以为真,便将1200元钱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霖,后发现被骗,遂向派出所报案。
通过此手段,短短3个月内,王某霖实施诈骗犯罪11起,骗取11名受害人钱财4万余元。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德城区检察院以王某霖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遂判决王某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被告人王某霖依法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市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微信对话都可以造假,这些工具使用起来很容易,但产生的后果不可估量,常出现在仿冒熟人诈骗手法中,所以遇到这类情况要多留个心眼,及时核实情况,不能听之任之,让骗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