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突出问题整改守护碧水蓝天


  “德州市生态环境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以来,乐陵市不断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以上率下、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考核,以整改促落实,推进‘冬防’攻坚任务落实。 ”3月24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局长张栋表示,环境问题,只有抓好源头,才能彻底根治,取得最佳效果,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乐陵市将继续抓源头促整改,打造标杆企业,从源头抓好环境污染防治。
  围绕源头治污,立足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定目标、定时限,责任到人。针对散煤复燃问题,我市由发改局牵头,对市中街道、云红街道等“禁燃区”内散煤治理情况开展细致排查。针对运输车辆治理问题,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车辆维修点、停车场集中整改整顿专项行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牵头,开展扬尘治理整改专项行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减排工作,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公安、工信、发改等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减排专项行动。
  严格考核抓整改。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和督查内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10%的权重设置纳入全市协同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按照《乐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各专委会和乡镇(街道)生态环保工作实施月考核,每月通报考核成绩。
  建立督查暗访常态机制,生态环境委每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重点通报暗访发现整改问题。健全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全程跟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我市还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对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推荐提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机制。
□本报记者胥爱珍本报通讯员郝坤焦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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