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铁腕治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德州新闻网讯(孟娟 马芳 冯晓艳)近日,宁津县公安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联合属地政府对保店镇红庙李村某铸造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台碳炉正在运行,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对该作坊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宁津县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委会牵头,各部门联动,围绕散煤治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道路移动源污染治理等集中开展工作,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各专委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任务,列出工作清单,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污染防治工作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宁津县生态委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具体工作的推进、调度、落实,制定考核办法,保障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可量化、可考核。通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散煤清零行动,对各类散煤进行“地毯式”排查清理,做到散煤治理“全覆盖、不漏网”;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县住建局对全县47处在建工地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露天停车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县综合执法局已向各停车场下达取缔或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县公安局联合县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集中开展移动污染源治理、烟花爆竹管控、非法经营成品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四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网格式、地毯式”排查,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城乡接合部、废弃厂房等易发多发区域开展重点排查。

同时,设立有奖举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凡对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化副产品污染环境的行为以及企业暗管偷排、利用渗坑渗井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非法排污的行为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实,构成行政违法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5000元。

截至目前,该县移送适用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2起,行政拘留32人;查处非法加油点12个,非法加油车8辆;查处各类影响空气质量的交通违法行为913起,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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