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霍娜)
疫情爆发以来,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此“商机”,在微信、朋友圈、直播等网络平台上假借卖口罩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实施诈骗。3月13日,经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的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开庭宣判。
2月15日,平原经济开发区张某因急于购买口罩,在网上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刘某,刘某自称有大量民用、医用口罩出售,张某看到这样的消息后如获至宝,便毫不犹豫地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支付了6300元货款。
转账付款过后的张某满怀期待,等待着口罩到货。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天,张某不但没有等到口罩,而且也与刘某失去了联系。刘某无缘无故玩起了“失踪”,此时张某才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月26日,嫌疑人刘某在四川省旺苍县被公安机关抓获。月9日,3 平原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月11日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3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本案。3月13日本案在平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