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任务推进企业复工达产和重点项目建设

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加强运行调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和重点项目建设,部署了10项任务。特别是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达产”方面,要求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

据悉,《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党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四大部分,共52条,条条精准聚焦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是山东干部群众做到“两手抓”、夺取“双胜利”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所有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对1268家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对接组,实时掌握企业运行动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解决难题。”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达产任务方面,《意见》要求落实支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达产财政奖励政策,鼓励各市精准复工达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一对一”设立驻企服务员,上门对接服务,协调解决复工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在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在全省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首批选派3000名金融专业干部,对口联系帮扶企业。加大税费支持力度方面,要求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其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据了解,今年2月起,我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此外,我省还将新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重大项目,实施好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疫苗研发生产、医疗物资产业链建设和基础设施保障等12个领域、274个重点项目,将项目直接纳入全省重点项目“白名单”,组织驻鲁金融机构全面开展融资对接,扩大实际信贷投放规模,根据项目性质在利率、期限、结构方面给予差异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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