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杨德林 通讯员 韩学光)2月24日,记者从德州市住建部门获悉,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
据介绍,此次复工复产范围为全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中介经纪活动的有关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销售场所。企业及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后,经属地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并向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后,即可复工复产。中心城区(不含陵城区)房产中介机构向市房管中心报备。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要成立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充足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及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所有商品房售楼处(案场)、中介门店禁止举办各种房展会、发布会、答谢会、开盘、促销等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避免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