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放鞭炮!德州经开区一天开出8张罚单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南 通讯员 沈琳)

2月25日,记者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为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该局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加强巡视排查,强化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仅2月24日一天,就办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8起。

2月24日8时30分许,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苑某为了能在农历二月初二图个吉利,便在某工业园附近燃放六挂3000头大地红,四个16响开天雷,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无独有偶,当天10时左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东七里铺附近燃放电光炮,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治安罚款500元。

随后,在付庄社区附近、金华茶城附近、力量万象城附近、中茂家园小区内、商贸城万达国旅西侧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2月下旬,德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辟移动污染源治理、烟花爆竹管控、严打非法经营成品油、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四条战线”,并公布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同时,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采取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材料和借助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争取得到市民的理解支持,全面营造禁放浓厚氛围。除了进行广泛宣传,民警还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捣毁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各派出所巡防民警对禁放区域内重点部位、路段进行不间断视频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