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法院|防控办案两不误,微信调解双成功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全面展开,宁津县人民法院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利用“非接触式”微信与电话,一日内成功调解了两起纠纷案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017年原被告合伙加工白茬,后原告不参与经营,原告出资的8000元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经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故诉至法院,我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因受疫情影响,该案法官决定采用“线上”调解,建立案件调解群,并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在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利用微信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2019年9月3日,原被告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但截至起诉之日仍有部分货款未结算,故诉至法院,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承办法官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安全保障需要,利用微信和电话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严峻的疫情形势,不能阻挡公平正义的脚步,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宁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引导当事人通过24小时法院或网上立案,并积极通过网上送达、电话通知、网上调解、互联网法庭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涉诉讼事项,在确保当事人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巧妙化解各类纠纷,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曹希增
编辑|李智群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