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乐)2月10日起,我市实行货运车辆“同一天同一车同一司乘人员只检一次”制度。
在德州市辖区运送物资的货运车辆由首次监测的站点严格按要求对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监测,具备放行条件的,核发《德州疫情防控工作货运车辆核查证明》后放行。
需要注意的是,证明仅限于在德州市辖区运送物资的货运车辆使用,仅限当日有效,其他站点只核实本证车辆和人员信息,如无变化,直接放行。如有变化,前一核查证明作废并收回,需按照要求重新监测并由接受监测的公安检查站点重新核发。若不如实告知变化情况并按要求接受监测,所造成的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