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医保举措保障疫情防控

本报讯(记者尹晓燕 通讯员 冯莉)2月2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我市向省市确定的12家定点救治医院预付疫情防治专项基金9423万元,以后将视疫情防控救治资金需要情况,继续拨付。包括此项措施在内,先后落实12项医保特殊举措,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据介绍,另外11项措施分别为:提前为全市定点救治医院拨付1个月的医保周转金1.45亿元,减轻医院垫资压力;将感染疫情患者使用的药品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对疫情患者所需药品和耗材允许救治医疗机构线下采购;感染疫情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取消疫情患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不再调减报销比例;在异地感染疫情患者可就地治疗,享受与本地治疗同样的医保政策,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的交叉感染;外省患者在我市就医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待疫情结束后统一进行清算;对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取药量可放宽到3个月,允许参保人员就近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简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推进网上办、预约办、延后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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