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杨晴云)1月30日,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工作,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各企业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取消各类集体活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重新调度企业复产复工时间安排,确需复产复工的,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员工培训,编制化工装置开车工作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另外,定期调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执法检查频次,对未制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要督促企业严把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关、完善复产安全条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凡是安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