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医废处置监管 保医疗机构污染物达标排放

1月30日,记者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针对当前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成立机构,迅速部署开展指导工作;同时强化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加大执法力度,监督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



1月23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统筹、决策、部署。1月28日上午,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与疫情防控并重;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切实做到监管到位、医废处置到位、力量保障到位、信息沟通到位、自我防护到位、宣传引导到位;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落实局党组成员分包县市区制度,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要强化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调度,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据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与辐射管理科科长王惠介绍,德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制定实施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鉴于我市发现首例确诊病例情况,该中心于2020年1月25日9时进入应急阶段,启用应急收运车辆和人员,对收治确诊病人的定点医院的传染性医疗废物进行专车专人收运,对该院收集的医废进行严格消毒后再进行收集运输,并在运送车辆上加贴封条;当天收运、当天处置;避开出行高峰期。



自1月24日开始,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每天派出3人,重点对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医疗废物的院内收集、暂存、登记等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了解相关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要求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分局也同时加强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力度。截至1月29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9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64家次。


下一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传染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监管,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优先收运和处置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传染性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重点医疗机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共享。特别是出现疫情确诊病例和疑似未排除病例的县(市、区),把病例就诊的医院和病例检查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传染性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发生环境事件。

记者 郑东岩 通讯员 赵晶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