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MG |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看亮点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德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用心用力服务保障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定不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不断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制定工作措施11项,教育引领广大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扫黑除恶、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28次,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指示要求,联合黄河河务局等6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提出检察建议15件,督促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7个。德城区检察院、宁津县检察院与河北6个基层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形成跨河流生态环保监督合力。认真落实中共德州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制定贯彻全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会议精神分工方案,从5个方面细化20项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持续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始终用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协同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扩内需补短板等“八大任务”,细化70项服务意见,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26条具体措施。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惩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189件287人,起诉231件472人。依法办理中澳集团涉嫌骗取贷款、欺诈发行债券、职务侵占等20余亿元重大金融犯罪案。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职务犯罪13件15人。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司法救助案件87件,发放救助金79万余元。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设立派驻市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批捕、起诉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30人,对16名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平等保护落到实处。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祁玉康等5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为我省唯一入选案例。


始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起诉112件388人,监督立案7件24人,纠正漏捕漏诉55人,书面纠正违法5件。深化“打伞”“打财”效果,移送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30条,对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建议22项,发出推动综合治理检察建议54件,最高检察院陈国庆副检察长来德州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庆云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全市首例涉黑案,出庭指控苏杰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有力震慑黑恶犯罪,彰显公平正义。持续关注民生民利,深化“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批捕、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81件140人,提出检察建议2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校园小餐桌、外卖平台等69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1535件,按期答复率100%,5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持续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深入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上法治课,制发校园安全检察建议17份。依法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5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不诉67人,犯罪记录封存61人,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聚焦主业谋发展,用心用力强化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追诉者,也做无辜保护者,批捕2439人,起诉5239人,不捕不诉1593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监督立案36件45人,监督撤案51件,纠正漏捕漏诉307人,提出刑事抗诉28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审查办结2694件3493人,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312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37件。宁津县检察院办理的张峰峰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审查特赦案件84件,出具法律监督意见书221份,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检察长、院长、监狱长“三长”同庭履职的严荣华特赦案,圆满完成特赦法律监督工作任务。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受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32件,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3件,法院再审改判41件。对审查后认为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11件,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执行活动不当的,提出检察建议48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构成犯罪的,批捕、起诉9件10人,助力解决“执行难”。武城县检察院在办理张芳与王清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生效判决、执行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通过支持起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件,有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平原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周玉杰涉恶案中,深挖套路贷背后的虚假诉讼,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该院被确定为全省虚假诉讼监督重点培育院。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办理,市检察院成立行政检察专门机构,各基层检察院设立专业办案组12个。强化依职权监督,围绕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18件,同比增长90.3%。对行政审判、执行程序提出检察建议91件,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4件,推动解决怠于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陵城区检察院依托依法治区信息共享平台,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13个。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德州建设的意见》,扎实做好公益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给予有力支持。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77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公益受损问题196个,诉前整改率达97.5%,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依法督促整治土地闲置、违法占地等320余亩,追缴罚款、土地使用税等5200余万元。深化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督促解决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问题60个,治理污染土壤40余亩,清除危险废物、生活垃圾1100余吨。平原县委召开全县工作会议,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县检察院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夏津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有关部门监管23家卫生院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三、担当作为抓落实,用心用力深化检察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始终坚定改革信心,勇担改革责任,努力在改革“精装修”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积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新型案件379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24次,在良性互动中促进司法公正。市检法两长同堂办理宋延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上诉一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当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组织开展诉讼跟踪监督专项工作,清理监督事项不落实等诉讼积案318件,在全省率先完成任务,有效解决了久拖不结、程序空转、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临邑县检察院在办理越南籍妇女被拐案中,针对火车票务管理漏洞,跨省发出检察建议,连续三年跟踪监督,最终督促云南昆明和蒙自两地铁路部门全部整改到位。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595个,对不胜任办案的,责令退出员额、调离办案岗位2人,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积极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规定,与市监察委会签职务犯罪办案工作衔接办法,加强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案件54件62人,受理审查77件8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提起公诉61件69人。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审查起诉省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正厅级)受贿案、省人大内司委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出庭指控犯罪,二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理审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同村(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并依法决定逮捕。稳妥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受理问题线索39件45人,移送有关部门27件30人,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试点。扎实开展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升级完善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助推不起诉权规范公正行使,相关做法被纳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规范。探索“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与市公安局会签退回补充侦查实施意见,实现退补率和“案-件比”双下降,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扎实推进“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德州监狱和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3次,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85件。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完成电子检务工程验收任务,检视通、云服务等平台全部上线运行。乐陵市检察院成为全国电子数据实验室通过新国际标准复评审的唯一基层检察院。


四、从严治检重自强,用心用力打造过硬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级检察院党组开展65次集中学习研讨,举办红歌会、革命传统教育等91次。坚持把支部建在办案一线,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三分之二的党支部达到过硬标准。禹城市检察院坚持“立、管、治”,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原创作品评选中荣获双一等奖,4个集体和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齐河县检察院被评为“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全面深化业务素能建设。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完善分层施教、检校合作、传导式教学等培训机制,依托“检答网”“中检网”等平台,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举办各类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57期,受训干警3600余人次,5名干警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业务标兵和优秀办案人,9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精品或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案例指导机制,发布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典型案例17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全面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80项责任落实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从严治检”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21个,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警3人,确保检察权不滥用、检徽不蒙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发现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39个,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22条,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开展上门走访、邀请视察、情况通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2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先后6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省市领导17次对全市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39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宁津县检察院任建华同志被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评为“首批全省法律研究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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