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助力散煤治理

深化工作机制,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南

2019年,德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中,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关于加大农村民用散煤治理力度的建议》。建议中提到,近年来,我市按照“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五大措施,突出抓好锅炉、散煤、扬尘等领域整治,成效明显,实现环境质量的大幅改善。但从排污结果看,民用散煤排污量却占到燃煤排污总量的三分之一。从治理难易程度看,民用散煤的治理更为复杂和艰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针对这一现状提出要把民用散煤治理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更多居民用户选择使用清洁能源;考察借鉴内蒙古部分地区用新型节能环保火炉防治燃煤污染的做法,制定相关优惠补贴政策,推广洁净能源,解决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燃煤污染的“老大难”问题。

据悉,我市自2016年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根据当时散煤市场混乱、群众对清洁煤认可度低等实际,我市采取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推广模式,已经全面启动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工作。三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工作机制,通过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市场整治、企业招标、煤质管控、政策配套、配送入户等措施,全市散煤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让散煤治理有实效,我市每年召开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市散煤治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要求,出台考核办法,分解任务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工作快速启动落实。狠抓源头管控,严把质量关,实现了工作有规范、执法有依据,全面运转“企业自检、县级普检、市级抽检”的三级煤质检测机制。加大对散煤市场检查执法力度,对散煤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打击劣质散煤销售。支持政策落实,财政补贴到位。加强宣传引导,贴心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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