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几点 |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食品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消费安全,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特点,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食品

建议市民务必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选择购买食品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谨慎在散商游贩等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以免陷入投诉无门的局面。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等)。真空包装的食品,应注意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鼓胀等现象。散装熟食品加工后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即买即食,不宜长期储存,不宜一次采购过多,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网购食品时,务必考虑快递运送周期对食品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

·选择正确方法储存食品 

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要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并注意加工的热食品待冷却后再储存;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凡即食加工后的熟食品低温冷藏条件下不应超过24小时,否则应丢弃不食。

·选择正规餐饮单位就餐

市民在外出就餐时,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公示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建议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须重视,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谨慎开展家庭聚餐

家庭聚餐时,要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饮食清淡,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选择在家里制作食品时,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要做到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烧熟煮透。

·选购保健食品要远离消费误区

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消费时要保存证据及时维权

消费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购物票据,以备追溯举证。如购买到问题食品,及时找商家维权。食用食品后若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权。

编辑、记者 石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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