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英:“孩子不受伤害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张双双通讯员高洪岩张洪坤摄影报道

武城县“五老”志愿者张秀英在当地小有名气。2012退休后,她依旧全心全意服务于民,致力于调解家庭矛盾,挽救婚姻家庭。她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后被武城县人大聘为第一届人民陪审员,并成立了“秀英大姐工作室”,专门做调解工作。

发挥余热  退休后踏上调解之路

张秀英今年63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在武城县自来水公司先后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纪检组长等职务。2012年,她在武城县水务局正式退休后,开始从事调解工作。

她接手的案件,除赡养、变更抚养权的案件外,90%均为离婚案件。在此类案件调解中,她首先关注的是孩子,尽全力在婚姻问题中保护少年儿童不受到影响。

武城县某镇一位年轻妻子埋怨丈夫经常喝酒且酒后砸东西,甚至有时动手打人,于是到法院提出离婚。张秀英先了解情况,得知该丈夫的父亲常年有病,母亲非常辛苦。他们还有一双儿女,一个4岁,一个只有2岁,家庭压力大、负担重。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不免有时心烦,便喝酒排解。

针对这种情况,张秀英先对丈夫表示理解,后批评,并希望他能体谅妻子。通过做工作,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改正。接着她又先后三次做妻子的工作,但妻子始终坚持离婚。

20天后法院立案时,张秀英仍不甘心,她苦口婆心地从孩子的角度进行劝说,“选择离婚是你的权利,我们做调解没有强制性,但孩子太小,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张秀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含泪向这位妇女列举了很多因夫妻离婚对孩子造成伤害的案例。

妻子听完后失声痛苦,最终放弃了离婚的念头。目前,两个孩子生活在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中。

调解成功  让孩子不再受到伤害

2016年,武城县人民法院实行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试点。张秀英调解能力强、调撤率高,法院专门设立了“秀英大姐调解室”。根据要求,家事案子都要经过一个月的诉前调解期,通过诉前调解,使起诉的当事人不用花费任何费用,在诉前化解矛盾和纠纷。

她介绍,曾有一对夫妻,有一个10岁的女儿,妻子要求离婚。在调解过程中,张秀英收到一条短信,这是他们的女儿发过来的。“大姨:我是XXX的女儿。我想让你劝劝我妈妈。别让我妈和爸爸离婚,要是离了婚,爸爸也不会管我了。你帮帮我们家吧,我求求你了!”

收到短信后,张秀英给孩子回复了短信,表达了调解的决心,并打电话说:“孩子,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地劝劝你妈。”电话那头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

这哭声告诉张秀英,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本来这件案子已经到了双方签定离婚协议的阶段,但我改变了主意,决定再做一次努力。”张秀英介绍,她先将女儿发来的短信当场读了一遍,接着站在孩子成长的角度循循善诱,并说服妻子“娘家人”进行劝说,最终使原告撤诉。

几天后,张秀英收到孩子发来的短信:“谢谢您,大姨!”此时,她的心情才平静下来。

成绩斐然  挽救多个濒临解体家庭

“可怜天下父母心。”张秀英不仅是一名调解员,更是一位有慈母般关爱孩子之心的人。调解现场,孩子的无助是张秀英最为关注的,也是她做好调解工作的动力之源。

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张秀英调解的案件达152件,平均调撤率达34%,调成率30%以上,挽救了许多濒临解体的家庭,给孩子创造了和谐成长的家庭氛围。

曾有朋友劝她说:“你累不累?有退休金,干嘛还那么辛苦?”她却回答:“我现在已经深深地爱上这份工作了。每当调撤一个案子,我都会从内心感到无比地高兴。保护孩子、为了孩子不受伤害,维护家庭和谐已经成为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觉得自己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张秀英这种痴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所付出的辛劳,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她先后被评为武城县“好人之星”、德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最美志愿者”、“学雷锋先进典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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