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德州市公安局居民车牌及驾驶证办理业务咨询 访谈

2019年德州市人民政府“聚焦民生 贴心服务”在线访谈

访谈参加人员:

杜德军   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宋  健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郑  湃   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

一、关于大学路和德贤大街交叉口东西向无红绿灯、直行车辆占用可变车道造成堵车的答复(直属一)

我们分析网友应该说的是“东西向没有监控”,而不是“没有红绿灯”。

该路口“车辆占用可变车道等候直行造成压车”的现象确实存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高峰管理和宣传曝光力度,并与城市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希望借助于非机动车道开辟新的右转专用车道,来缓解该路口的交通压力,目前方案正在报批中。

二、关于网友“点石成金”反映高峰时段有很多不自觉的驾驶员,占用可变车道低速行驶等红灯,造成右转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甚至影响非机动车通行问题的答复(直属一)

这个问题和上一个网友反映的问题内容差不多,在城区主要路口确实存在,尤其早晚高峰期间有为突出。我们在加大指挥疏导的同时,也将加大社会化宣传和曝光力度,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有些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对此,我们公安机关有何规定和流程?(直属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市区占用、挖掘道路行为的审批。施工单位应事前向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提交《德州市挖占城市道路施工申请表》、项目施工方案、《德州市城市道路挖占围挡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和 《德州市挖占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承诺书》,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施工完毕,须将挖占道路区域恢复原状,并由公安交警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合格。

四、重型柴油货车能否驶入市区?(直属一)

根据《德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德政字〔2017〕63号)的要求,我市对通行中心城区的重型柴油货车采取分区域、分车型、分时段限制通行管理措施,并设立相关禁行、限行标志标牌。

具体范围:鲁冀界以东、北外环(不含)以南、东外环(不含)以西、南外环(不含G105去往京台高速德州南、G513方向,含京台高速德州南出口去往G105、中心市区方向)以北。

具体措施: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2:00—14:00禁止通行。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物运输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禁止通行时段,相关车辆不予办理临时通行证明。限制通行时段,确需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应持需求单位申请和车辆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下班高峰跃华中学门口太堵,能否加强治理?(直属二)

针对网民反映跃华学校高峰期间交通拥堵的情况,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在跃华学校附近路段设置“儒警助学岗”,实行“1+2”护学模式,1名正式民警、2名辅警在每天上、放学期间开展常态化交通疏导、安全宣传等工作。二是,在学校门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上放学时段视频巡查,发现乱停乱放或交通拥堵的情况,及时调度警力处置。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讲解宣传展板、剖析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光盘、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六、在马路上行驶的大型货车还有渣土运输车闯红灯违法交通规则,交警这块能不能管理一下,特别是渣土车,晚上让人看到非常害怕,不管不顾,还有出租车随意拉客,交警这块是怎么管理的?(直属二)

为加强大货车、渣土车治理,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北外环等路段增设限行标志60余块,提示货车车辆驾驶人禁止驶入;二是,进一步规范通行证办理的范围、通行时间,以避开居民区、商业区等人群聚集区为原则,科学设定通行路线,减少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定期走访辖区货运企业,建立车辆台帐,与运输企业及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四是,通过落实错时执勤、夜间巡查等勤务制度,对大货车交通违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针对出租车随意拉客行为,对出租车拉客反映比较多的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城等区域,安装监控抓拍球机,依法进行处罚;安排骑行中队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实时劝离;深入出租车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其文明载客;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鼓励市民对出租车不文明行为予以举报,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局面。

七、驾驶证扣满12分怎么处理?(直属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八、德州司机礼让行人的意识太差,是否可以增加人行横道的监控设备?(科技)

目前,市区有7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分别是德城区1处,位于迎宾路尚城国际门口附近;经济开发区2处,位于东风路奥德乐时代广场附近、广川大道与东方红路路口处;运河开发区2处,位于东风路与商贸大道西300米和天衢路与纺织大道西200米处;高铁新区2处,位于三八路袁桥社区和袁桥镇政府附近。

自前期运行以来,效果显著,绝大多数驾驶员能够做到主动礼让行人,并逐步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不礼让斑马线方面的宣传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重点路口路段增建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加密点位,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九、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违章?(科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十、闯红灯是如何规定及界定的?(科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的规定:系统应能至少记录以下3张反映闯红灯行为过程的图片:

a) 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b) 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牌号码、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c) 能反映机动车与b)图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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