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扎实开展“三优工程” 5篇典型案例在全省获奖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胡泽瑞)日前,全省法院第九届典型性案例评选结果公布,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5篇典型案例获奖。本次评选活动共收到全省各级法院报送的典型案例120余篇,最终评出获奖案例38篇。

这5篇典型案例分别为:由市法院副院长刘光辉、刑二庭庭长蔡学英编撰的《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诉刘建忠玩忽职守案》获得一等奖;市法院刑一庭法官助理许万彪、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袁丽编撰的《王胜明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获得二等奖;市法院刑一庭庭长李进生、法官助理王燕编撰的《陵城区人民检察院诉茌平华昊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市法院民一庭庭长杨贵孚、法官助理王善文编撰的《任敏华诉魏书香、曹书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得三等奖;市法院审管办副主任王玉敏、民一庭法官助理宋兆源编撰的《梁化岐诉霍金明、韩梓林、姜家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获得优秀奖。另外,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组织奖,市法院审管办法官助理张鹏获评优秀案例编辑。

近年来,市法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扎实开展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案例“三优工程”,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案例撰写优秀人才,推出了一批典型案例作品,获奖层次和数量不断提升,全面展现了市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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