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10位市民代表参会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苏美玉)
近日,《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听取民意、吸收民智,最大程度保证立法质量,11月27日,市司法局将就《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有关问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10名市民代表出席参会。
此前,德州市公安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代市政府起草了《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7章42条,从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管理区域划分、部门职责、养犬管理费收取和使用、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经营与诊疗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
针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出现的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对犬只进行强制免疫,对犬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二者所需费用由养犬人自行承担;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开办犬类经营场所等规定,是否符合民情民意,应如何修改,将是本次征求意见的重点。此外,参会市民代表还可以对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养犬管理工作中应当如何发挥作用等方面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具体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详见本版下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