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法院实现 网上立案数据跑腿,15分钟完成跨域立案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叮——”德城区法院立案庭的电脑上弹出了当事人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提交的起诉状、当事人材料、证据材料等,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所需材料齐全后,该案件跨区域立案成功,全程仅用15分钟。

原来,家住黑龙江的张某驾驶重型货车与赵某的轻型货车在德城区内发生相撞事故。经德州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张某将车拖回黑龙江省拜泉县某汽车维修厂维修,共计花费维修费12500元,后协商赔偿问题时未能与赵某、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因德城区为事故发生地,拥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德城区法院采用跨域立案,让张某在当地法院将资料上传至“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德城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将材料在线审核。确定符合立案条件后,审核通过完成立案,真正变“群众跑”为“数据跑”,避免了当事人从黑龙江到山东两地奔波。

据了解,德城区法院为实现跨域立案,不但配齐信息化设备,还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跨域立案收案、材料传输、协助送达等立案工作,通过开展跨域立案业务培训、“移动微法院”上线运行等形式,让当事人不必跑长途就能实现立案、文书查询等20多项在线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诉讼服务,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自9月份以来,该院共受理跨域立案3件,成功立案2件,不予立案1件。

法官释疑

跨域立案流程

协作法院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登录“移动微法院”,录入当事人信息,上传相关诉讼材料,通过跨域立案平台将电子诉讼材料推送至受诉法院。受诉法院实时在线审核,平台显示审核通过的,立案成功,并将受理结果反馈回移动微法院平台。

跨域立案不予收件主要情形

对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等依法不予登记立案的起诉(申请),不予收件;对认为需管辖法院当面审核核实的立案申请,不予收件,并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携带立案材料到管辖法院立案窗口现场起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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