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物业服务价格行为抽查活动
本报讯(记者 石秀秀)9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价格行为专项抽查活动的通知》,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价格行为专项抽查活动。
凡是我市域内提供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及其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的价格行为,都在抽查范围内,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重点抽查事项包括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价格行为;贯彻落实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的情况;代为收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的相关情况;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此次抽查行动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处理3个阶段,采取查处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梳理问题线索,及时召开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政策提醒会,引导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行为不规范,情节轻微的,及时告诫,责令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立案,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抽查一批、规范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