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以办案为中心用担当书写忠诚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书记员张艳同志积极参与,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在院党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她采取多种工作举措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始终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为精神追求,以担当书写忠诚,用奋斗诠释热爱,在服务大局中强化使命担当,取得优异成绩。

2018年1月份以来,张艳作为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精准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扫除干警认识误区、盲区,筑牢思想认识基础。她先后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线索移送机制等文件10余份、撰写工作汇报、整改报告等20余份。建立并逐一完善案件台账、线索摸排台账、检察长台账和档案资料等,动态跟踪案件进展,实时反映案件情况,以完备的台账档案资料展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张艳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辅助员额检察官审查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既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又坚持法定标准、打准打实,确保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工作中积极参与或组织参与提前介入,流程跟踪,文书审阅,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请示、汇报等工作,始终努力认真履行好本岗职责,做好每一项交办任务。在办案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从犯、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2018年以来,共协助办理刑事案件60余件。

针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复杂性、疑难性,张艳不满足于现有法律知识的掌握,利用业余时间对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学习,并认真研习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界限、司法重点、工作难点,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储备,推动解决黑恶势力犯罪认定和难题解决,及时掌握上级院工作要求和文件、会议精神,确保本院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张艳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增强查办案件的透明度,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她还走上街头,积极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宗族恶势力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

(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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