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
7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今后我省将把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经济、农业技术等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的市,其他申报人数较少、各市不足以开展评审的系列,仍由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
按照要求,各设区市的人社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完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各市每年9月底前将本市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抄报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同时,今后各市的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省直单位的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确认。年底前将调入人员高级职称确认情况数据上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根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确保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健康、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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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
今后,符合一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基层服务经历和单位岗位总量等的限制,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7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省出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其中,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为: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为: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各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鲁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要求,“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可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另外,评审应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