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法院三举措织密未成年人“关爱网”

宁津县法院坚持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综合施策,在家事案件中润心疏导、在刑事案件中温情挽救、在送法普法中热情关爱,形成了立体式的“关爱网络”,取得良好成效。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每个孩子都是花朵,每个花朵都需要阳光滋润,要把法治阳光洒进每一个校园,每一个角落。 ”宁津县法院院长王慧说。

家事案件:倾情守护“受伤天使”

“如果爸爸和妈妈分开一段时间,你更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呀? ”7月18日,在宁津县法院调解中心,家事法官轻柔地问未成年人小玉。

悲伤和无助的神情写在孩子的脸上,她突然大哭起来:“我想要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谁都不能离开。 ”

而此时,在另一个房间,正通过摄像头注视着屋内情况的小夫妻已泪流满面,在一旁的家事调解员说:“你们好好看看,孩子都知道家庭团圆的重要性,身为大人,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一席话让夫妻俩相拥而泣,“我们不离婚了,保证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

宁津县法院充分发挥“三员”“五老”积极作用。一方面,借助家事“三员”专业力量化解家事纠纷,选聘18名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和心理疏导员在综合服务中心参与涉未成年人的复杂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另一方面,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加入校外辅导,与单亲家庭、贫困家庭青少年116人结对帮扶,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安心就学、健康成长。“少年审判庭要扮演‘超级家长’的角色,不仅仅做到案结事了,更要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其感受到司法温度。 ”宁津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崔晓说。

据悉,2018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562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323件,撤诉121件,调撤率79%。

刑事审判:温情挽救“折翼天使”

“最近生活怎么样?有什么困难可以跟我说。 ”“我保证不会那么冲动了,一定好好学习,我想踏踏实实学一门技术,堂堂正正做人。 ”

小郭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7月17日,家事法官郑福强到其家中拉家常、聊生活,详细询问学习和生活情况,并给予帮助支持。

这是宁津县法院回访帮教的一个缩影。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宁津县法院打造了“庭前、庭中、庭后、延伸”四位一体的特色少年审判保护体系。庭审前,注重做好社会调查,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审理提纲;庭中,准确查清未成年被告人在侦查和起诉过程中的认罪态度和表现,与未成年被告人平等沟通,引导和规劝其认罪,真诚悔悟;庭后量刑方面,贯彻好宽严相济政策,对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一律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庭审后延伸,对未成年人罪犯定时回访帮教,建立“一对一”回访帮教档案。

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2人,适用缓刑6人;走访学校、家庭30余人次,建立帮教档案10个,解决了5名未成年人罪犯刑满释放后的再教育、再就业问题。

送法普法:热情关爱“花季天使”

“现在开庭……”7月22日,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宁津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响起,来自宁津县第一实验小学的“小法官”们正在积极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气氛庄严肃穆,辩论精彩激烈,同学们现场体验了法庭的威严,接受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

“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我们学会了如何辨别坏人,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益匪浅。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观看了由宁津县法院自主拍摄的法治微电影《星光》。

延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触角”,打造“一部情景剧、一个模拟法庭、一堂法治课、一间心理工作室、一处教育基地”的“五个一”工程,宁津县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创新普法教育新形式。依托柴胡店法庭建立全国首家面向农村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基地,共接待中小学生5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本报记者董建新李智群本报通讯员胡泽瑞曹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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