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学区划分方案来了!家长速看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对辖区内的学区作出划分!

家长速看

◆小学学区划分◆

德州市铁西南路小学

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三干渠以北,新河西路以南,铁路以西,商贸大道以东的适龄儿童。

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三八西路以北,运河以西、运河大道以东的适龄儿童。

德州市石家园街小学

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运河以东,天衢路以南,连陈街以北(不含陈庄)的适龄儿童。

陈庄小学

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连陈街以南,新河西路以北,铁路以西,运河大道以东的适龄儿童及南陈庄村、瑞华新都汇的适龄儿童;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新河西路以南,商贸大道以西的适龄儿童。

居住在运河以东、东风路以南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三里庄小学

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三八西路以南,运河大道以东、运河以西的适龄儿童;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运河大道以西、东风路以北的适龄儿童(不含西八里);居住在古运新城、熙城易居的该区户籍适龄儿童。

居住在东风路以北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在东风路以南,运河大道以东、运河以西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在古运新城、熙城易居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麒麟小学

具有该区户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南,运河大道以西以及西八里、闫庄、五里庄的适龄儿童。

居住在东风路以南,运河大道以西以及西八里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初中学校学区划分◆

德州市第七中学

具有铁西南路小学学籍的铁西南路小学毕业生;

具有陈庄小学学籍的陈庄小学毕业生;

具有石家园街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南、运河以东的石家园街小学毕业生。

德州市第十二中学

具有三里庄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南的三里庄小学毕业生;

具有麒麟小学学籍的麒麟小学毕业生(不含闫庄的适龄儿童);

具有石家园街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南、运河以西的石家园街小学毕业生;

具有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南、运河大道以西的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

符合该区外来经商务工政策的人员子女。

德州市第十五中学

具有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北的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

具有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籍、居住在运河大道以东、东风路以南的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

具有石家园街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北、天衢路以南、运河大道以东的石家园街小学毕业生;

具有三里庄小学学籍、居住在东风路以北的三里庄小学毕业生;

具有麒麟小学学籍、居住在闫庄村的麒麟小学毕业生。

招生咨询电话

运河经济开发区教育和体育局

8105909

德州市第七中学

2491863

德州市第十二中学

8311212

德州市第十五中学

2410156

德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410078

德州市石家园街小学

2421328

德州市铁西南路小学

8976956

运河街道办事处三里庄小学

2426720

运河经济开发区麒麟小学

8105920

运河街道办事处陈庄小学

2426439

这些问题需要家长注意

◆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

凡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居住,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

2、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划分学区报名入学。报名时间内,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到学区划分学校报名,学校留存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智力障碍、听力语言残疾或者视力残疾的儿童均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3、报名程序

7月25日,各学校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学校招生须知,向社会公布今年招生有关规定、学校学区划分、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等。期间,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接受社会和家长咨询。

8月4日-5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有关证件到所属学校报名。学校将适龄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信息、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登记审核。如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且所属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以容纳,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学校。

8月16日,学校将新生报名名单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学校留存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备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

8月20日,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入学新生由学校张榜公布并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正式注册学籍。

9月1日,新生报到入学。

4、拆迁户子女入学

该区未安置拆迁户的子女按原居住地学区入学,也可根据现租住地就近入学。拆迁户子女家长持户口簿、拆迁证明、租房证明到学校报名。如租住地所属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以容纳,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学校。

5、其他要求

(1)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要求符合“两个一致”:既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如房屋产权有多人共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无法认定血缘关系的,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但户籍和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以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位置为准。

(2)适龄儿童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其监护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以祖辈房产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市级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德州中心城区无住房证明。

(3)适龄儿童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租住房屋居住的。租住时间须三年以上,且所租住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所,以租住房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适龄儿童家庭成员在市级不动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德州中心城区无房证明、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入住的相关信息。在报名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及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就读。

◆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及办法

凡在运河经济开发区居住,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或运河经济开发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依照运河经济开发区学区划分办法,分配相应到初中学校就读。

2、招生程序

8月17日至8月18日,该区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带领,按照入学通知书上要求到所属学校报名。如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且所属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以容纳,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学校。

3、其他要求

具有运河经济开发区户籍但无运河经济开发区学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回运河经济开发区就读七年级,须提供户口簿、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安置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含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4日至8月5日

(2)报名办法

居住在运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来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父母双方(单亲家庭为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到三里庄小学、陈庄小学、麒麟小学按照划分学区报名。如划分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学校应直接接收入学,如划分学区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配。

(3)有关要求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居住证

居住证应为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机关核发、父母双方(丧偶、单亲家庭除外)或法定监护人共同持有,且在有效期内。

②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原则上居住地应与居住证上的信息统一,自购房的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缴费发票;无自购房租住的,要提供监护人在市级不动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德州中心城区无房证明和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

③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

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不含)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在合法市场实际经营的,应提供2019年1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运河经济开发区从事出租车运营,需提供以下合法务工手续:出租车运营手续、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运河经济开发区从事货车运营可提供以下合法务工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证、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

④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盖章,并注明联系电话。证明内容应包含适龄儿童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与适龄儿童关系、是否具备监护条件等信息。

以上证件均由监护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要俱全真实。招生学校负责查验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经核实,若证件与事实不符,不予接收。

初中入学

8月17日至18日,符合该区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证件审核同小学入学要求相同),到德州市第十二中学报名。

◆军人等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参照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非起始年级学生入学◆

具有该区户籍的在外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如需转学回我区继续就读,家长自行联系相关学校,由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接收后必须及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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