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逸闯大祸 一时糊涂毁两家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姜振广

寂静的夜,随着“哐”得一声巨响,一辆轿车撞向行人,前者逃逸、后者死亡。这样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因肇事司机的一时糊涂毁了两个家庭。

4月23日21时许,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运河经济开发区运河西大堤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一辆轿车撞倒,行人受伤严重,轿车逃逸。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警力兵分三路对案件进行处置。

紧接着,一组民警负责调取现场周围监控视频,一组则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另一组民警负责向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进行排查。

而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路面上仅遗留有车辆碎片,肇事车辆已逃逸。后经医护人员确认,被撞男性行人当场死亡。由于事发现场周围没有路灯,该男子又是独自一人出行,现场周围可用监控设备有限,案件调查工作陷入困境。

面对困难,专案组成员连夜奋战,经过对现场周围进一步的调查走访,成功寻找到一名案发时的目击证人。据介绍,目击证人在肇事车辆后方看到了事故发生过程,在发现肇事车辆逃逸后该群众一直紧随其后,直至该车进入某小区后消失。

很快,这条关键线索让案件侦破出现了转机。该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到车辆消失位置查找肇事车辆及嫌疑人,民警通过及时调取小区内部监控,并对小区车辆展开地毯式排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查走访,于当晚23时左右终于找到了驾驶员张某某及鲁N牌照的肇事轿车。

当民警刚靠近张某某,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随即办案民警决定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不料张某某始终以各种方式拒不配合执法。三次警告未果,民警只能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就在到达医院后,张某某面对抽血检测反抗行为竟愈加强烈,并大声叫喊“警察打人”……经多次警告未果,民警对其进行了强制抽血检测。

很快,“170.6”的检测数值证实张某某严重醉酒驾驶的事实。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在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才选择逃回家。

据了解,死者51岁(男性),不久前从东北老家来德州帮女儿看孩子,并准备在第二天返程。案发当日,他吃过晚饭后到运河西大堤遛弯,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事故发生后,死者的女婿制作了锦旗,来到事故处理大队对民警迅速破案表示感谢。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醉驾和肇事逃逸,将一个原本毫无关联的人推向了死亡,同时也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警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确定张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后不开车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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